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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3-05-24 作  者: lihao01  
  来  源: 市局各处室 浏览次数: 21  
各县(市)、区安监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总工会,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七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持之以恒,注重实效,为我市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创造良好与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36号)部署要求。2013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力争2015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各类企业建设需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评审、咨询进一步规范有序,技术支撑力量逐步壮大;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合力明显增强,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社会支持、中介参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社会美誉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分工与措施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及评审管理体系;监督指导相关行业标准化评审、咨询机构的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加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的重要内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予通过其申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探索完善政府、中介、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鼓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已经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在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中优先给予支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就工伤保险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支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申请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
    国资部门: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工作,加强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国有企业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
    工商部门:负责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省著名商标推荐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年检中严格审查企业提交的涉及安全生产前置的许可文件,发现因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被吊销相关前置许可文件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与特种设备综合监管和推荐政府质量奖励、名牌认定等工作有机结合,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支持或推荐,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的企业,不得申报质量奖励、名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工会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示范班组创建;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章(集体)、工人先锋号(班组)、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等评选重要内容,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支持或推荐,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银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制订针对企业有安全生产等级区别的信贷支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达标等级要求的企业,要求银行从严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和促进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作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民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深入研究,出台有效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提升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配套政策措施。配套政策措施在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的基础上,要立足长远,具有可操作性,能切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

    (三)稳步实施,创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配套措施传达落实到相关机构和企业。在实施具体政策措施时,既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立足当前,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又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创新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并抓好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doc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总工会    中国银监会宁波监管局

                                          2013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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