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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消防标准化为平台 全面推进行业监管责任
  发布日期: 2020-01-14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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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压实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健康浙江考核要求,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的通知》(甬卫办〔2019〕69号),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月8日至10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3个验收工作组,分赴10个地区21家医院、疾控中心和9家市级医疗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公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等。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要求,去年9月结合行业实际,形成工作专项方案,针对工作任务,逐项梳理,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去年九月起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各地各单位都成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创建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作用,定期听取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创建工作重要事项。同时,各地各单位对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增设消防设施等的经费,要及时梳理,向本级分管领导汇报,全力争取主要领导支持,确保在经费上得到保障。各地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中涉及科技支撑,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城市”、“智慧消防”、安全风险防控、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先进技术和产品。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第三方机构等专业水平和专业力量,提升开展创建工作科技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