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计划总结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3-05 10:54 作者: 阅读次数:
一、健全完善机制,加快构建完善应急管理新体系。
一是构建完善指挥体系。调整成立市防汛防台抗旱等7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优化升级市应急指挥大厅、市应急管理局指挥室,保障应急值守、指挥需求。推动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二是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职责全面纳入各部门三定方案,协调明确电力、港区跨部门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健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协商协调机制,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强化考核巡查,发现短板问题240条。及时警示约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11个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负责人集中约谈;全面推动解决涉海涉渔、危化道路运输、燃气、危化大检查等存在突出问题。加强重点督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人大专题询问与执法检查反馈事项整改等重点工作全面自查、重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构建完善协同体系。规范应急响应。推动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修订《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出台《宁波市短时极端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强化内部协同。出台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明确15类突发事件、34项应急响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并专项制定局防台防汛、地震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突出联防联动。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防台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期,加密会商研判,形成防范合力。加强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港口、气象、大数据等部门联系对接,进一步协商明确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港区安全等方面职责,推动监管执法、行政许可、灾害预警以及数据处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合作。
四是构建完善救援体系。统筹力量建设。全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推进镇海炼化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宁波基地,统筹组织参与涉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升危化事故处置专业性。开展单一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向区域综合性社会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发展试点,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出台《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选取并完成培育10支社会化救援力量,组织开展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统筹应急处突。加强与公安、消防、海事沟通联络,主动对接驻军部队,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行业监管部门、涉灾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军地协调的联合行动机制,确保应急处突工作第一时间响应、集中统一指挥、第一时间处置。统筹物资储备。开展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调查摸底,完成市级森林消防救灾物资储备交接、新购,掌握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厘清与市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分工,建立救灾物资调拨联动机制。
二、以风险管控为引领,着力加大事故防控力度
一是着力构建重大风险管控机制。推进风险辨识评估常态化。推进新一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安全评价研究。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全面启动新一轮县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推进管控工作规范化。较大以上风险逐项分级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措施,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一险一案”要求,实现重点监管全覆盖。推进运行管理信息化。优化完善宁波市风险管控平台,实施风险及管控情况动态跟踪、预警。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城市安全发展为载体,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治理。在石化领域:完成危化品安全生产三年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形成危化品监管高压态势。修改完善《宁波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化品目录》,持续推进北仑、大榭和石化区化工园区“五个一体化”建设,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化工过程管理试点、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引入第三方管理,严管事故多发易发环节。在消防领域:持续推进消防“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推动落实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在涉海涉渔领域:建立海上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省部署和约谈要求,组织开展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海涉渔重点非法违法行为,推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推进涉爆粉尘企业、喷涂企业、使用天然气烘箱企业专项整治。推进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启动非煤矿山“四化”建设调研及标准制订工作。全面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和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三是严格精准监管执法。深入分析季节特点、事故形势,针对性组织开展“铸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万余家,处罚立案近3000起,处罚罚款5600余万元,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明确危化企业“凡是企业自查没有发现而监管部门抽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或者企业自查发现隐患数量明显少于监管部门抽查发现隐患数量的”,严格立案查处。开展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诚信监管,联合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和消防等部门联合梳理出170家“有行政处罚记录、主体责任落实差、隐患整改不彻底”重点危化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检查。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挂牌督办市、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省、市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工矿企业重大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强化重点时段监管,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两会、春节等重点时段护航安保。
三、强化协同协力,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
2019年汛期降雨降雨丰沛,全市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多43%,创历史新高,且有5个台风影响我市,其中第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第18号台风“米娜”严重影响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防指坚决统筹指挥,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打赢防汛防台攻坚战,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取得防汛防台阶段性胜利。统筹推进其他灾害防范,实现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亡人事故“零发生”。
一是强化落实,打好防御主动仗。防御责任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第一时间批示指示,亲自部署、亲赴一线检查指导,市“四套班子”领导率队赴重点区域、部位检查指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全程进驻、统筹指挥。县、乡领导全部下沉一线抗台。各级各部门迅速响应、周密部署,狠抓防台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各级党员干部坚守岗位,4.3万名各级防台责任人全部进岗进位,全面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各类救援队伍、军队武警整装待命、严阵以待。防御准备到位。坚持防患在先,2月底起开展防汛大检查,整改问题隐患1700余处,更新村级形势图3000余张。抢抓台风来临前关键时期,统筹组织展开防风防浪、预泄预排、停业限产、快速防涝、撤人除险等重点工作,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实行24小时巡查,牢牢把握防台主动权。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利奇马”期间,全市共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9.8万人。防御协同到位。市防指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协调会40余次,发布防汛动态34期,下发防御指令通知80份,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响应1次,Ⅱ级响应2次,Ⅲ级响应3次,Ⅳ级响应9次,有序组织防汛防台工作。各级防指坚决指挥、有力统筹,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协力,凝聚防汛防台强大合力。协调解决港内作业船舶、无动力船舶、执法扣留船舶等重点船舶防台突出问题,统筹协调、精准调度水库河网预排预泄、拦蓄泄洪,有效防范灾害发生。
二是抢抓时间,降低灾害损失。统筹组织、协调调度,迅速高效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利奇马”期间,全市就投入应急救援力量近15万人次,投入抢险舟船、设备15000余舟次(班次)。我市还积极援助台州、舟山防台抢险救援工作。台风影响减弱后,立即统筹组织开展灾害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迅速组织灾情核报工作,准确统计灾害损失,为灾后救助提供依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利奇马”台风后,会同财政部门立即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汇报,争取国家救灾补助资金7000万元。先后3次启动“巨灾”保险理赔程序,理赔36000余户,赔付金额2400余万元。加强因台风停产停业企业复产安全生产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协同发力,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全面加强火源管控、宣传警示和督导检查,突出抓好重点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火灾事故“零发生”。优化区域地震台网建设,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管理,实现年度全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综合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联合市发改委,发文确定全市12家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省级以上平台名单及其评价等级、规模,目前已落实5家开展区域地震安评。与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预警联动机制、汛期地质灾害险情会商预判机制,制订《地质灾害技术会商规则》,强化灾害预警预判,及时采取落实防范措施。指导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全力推进“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建设任务300余个。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上报推荐国家级6个,省级9个。
四、以创新优化为方向,全面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一是规划引领,推进数字化应急建设。全面谋划“数字应急”建设,编制完成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一期建设方案。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对相关部门预测预警系统、在线监测视频调用展示,有力辅助应急决策指挥。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互联网+监管”、数字共享开放等按要求有序推进。推进机关内部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省平台用户注册率、培训率、激活率均实现100%。优化完善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应用,开展危化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画像研究,强化危化道路运输系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和预警系统推广应用,提升危化品监管智能化、精准性。
二是保险引领,强化社会化服务成效。大力推广安责险,完成第二轮高危行业承保资格招投标。在高危企业全部投保基础上,探索推进一般工贸企业安责险投保扩面,开展一般工业集聚区安责险试点。完成市巨灾保险基金理事会主管部门、人员调整,调整补充巨灾保险联络。持续推进面向社会的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易安云网”6月上线,月度点击量破万。围绕“模式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实践合作”四大平台建设,大力支持推进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安全生产治理研究中心建设,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质量引领,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进实施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严控免审换证比例,全面提升达标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三级以上达标1592家,其中二级达标53家,免审换证企业比例控制在1%以内。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140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摘牌。创新优化标准化评定标准,探索标准化评定标准、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三标合一”,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实效性。严把评审单位资格关,加强评审单位资格审查、复查,已取消评审单位资格1家,不予通过新申请评审资格1家,现有三级评审单位22家。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评审单位、人员从业行为。
四是宣传引领,提升全民应急素养。强化主题宣传,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首次通过微博、微信线上直播互动。充分利用全市现有74家宣传教育基地,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体验式场馆建设。与宁波报网传媒有限公司签署新闻宣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推进宁波电视台“与安全通行”、甬派新闻客户端固化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季通报,推动应急宣传与媒体深度合作。打造“双微”宣传阵地,“双微”平台实现10个区县(市)全覆盖,矩阵效益突显。累计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训13.1万人。
五、以主题教育为牵引,着力打造应急管理铁军
坚持“边组建、边应急”,针对划入职能多、人员多,应急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高效推进队伍融合整合,快速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跟进区县(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情况,开展座谈交流、领导走访、面对面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三服务”“进网入企”活动走深走实,开展调研15次、“三服务”157次、走访服务企业127家,基层单位30个,帮助解决问题157项。在省厅八条措施基础上,出台我市七条措施,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以及班子成员履责记录本等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月“七个一”活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洁承诺书,守住廉政底线。加快能力提升,在市级层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两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对220余名市级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系统的专题培训。制定《应急管理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实施办法》,开展年度培训14批、109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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