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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11 10:20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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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法治宁波建设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对照《2020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领域的改革要求,立足本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大力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谋划部署。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部门职责任务,建立起法治政府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条块结合型责任体系。二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先后赴省厅、区县(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局党委会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

二、完善责任体系。一是推进《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立法。为切实解决宁波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突出短板,我局推动《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增补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内的审议项目。我局对草案起草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立法草案起草小组、工作专班,按照市人大立法审议确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形成草案送审稿,于7月22日上报市人民政府。《草案》经市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人大一审审议。二是强化行政处罚曝光力度。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有效发挥典型案件震慑教育作用,保持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高压态势,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宁波市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在甬派、宁波网等媒体上进行通报曝光。2020年以来共通报了3批16个典型案件。三是实施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全面组织实施。一是推进全员办案。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要求,市局实施了相关业务处室独立办案,县级实施全员执法、领导带头执法办案,乡镇街道实施全面委托处罚。二是为深刻汲取宁海“9·29”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存在的企业风险管控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监管不到位“三个不到位”重要问题,今年上半年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回头看”工作,切实查补短板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应用,各项指标数据均达到考核要求。落实业务骨干对各地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有序推进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另一方面,“三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执法检查事前告知、检查和处罚结果及时公开等工作,较好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音像记录执法范围和记录过程要求,行政执法记录仪全面配备,推进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执行。

四、不断完善和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020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从起草、征求意见备、集体讨论案、备案到废止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全部达到规定的要求。二是落实行政处罚划转事项。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要求,稳步推进划转协议书签订事宜和划转后业务工作的提示。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重大行政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进行决策。四是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从2016年开始,我局就组建由15名法律专家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团。我局已有2人同志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成为局本级的公职律师。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督。为促进各地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系统核查、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并于11月9日和10日,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16年,原市安监局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局继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申请、行政诉讼零案件成果。三是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清理与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法律法规相关的文件。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职责,开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案例。五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17年,原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及审查要求,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未发现违法或明显不当,未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培训。一是深入组织开展“三服务”活动。全市应急系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三服务”走访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巡访和服务网格(企业)536次,办结问题(建议)536个,组织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宣传指导培训2137次。二是扎实推进宣传阵地建设。甬派新闻客户端固化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季通报制度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反面典型案例常态化曝光;“宁波应急管理”微博、微信累计推送量达8323条,粉丝60599人。三是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年初制定印发《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任务;同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各个环节,落实普法责任,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局叶伟吒同志《“将受限空间”关进牢笼 为生命敲响警钟》荣获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提名奖。组织开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普法讲座5次,发放各类宣传册3.6万余份。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七大任务和40项工作举措,按照省、市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立足应急管理实际,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普法宣传工作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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