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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部署安排,2021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数据采集、质检、汇交工作,汇总形成全省综合性调查成果。为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省普查办于11月22日至11月23日对宁波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普查数据质检核查督导工作,督导组由省普查办联络员和相关质检技术人员组成,市普查办和技术组陪同督查。
本次督导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修订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过程性资料检查和县级普查数据抽样核查。督导组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外业抽检等方式进行。市、县级应急管理局业务人员和技术支撑机构人员一同参加。
从督查情况来看,调查数据质检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行业部门协同参与数据质检的记录资料,个别公共服务设施属性项与实际不符;二是个别数据填报原值与核查结果不符,个别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基地占地总面积、建筑面积与现状不一致;三是个别面状图形与影像套合有偏差,个别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和面状范围与实际不一致。针对省督导组核查的问题,市普查办副主任、应急管理信息中心王挺表示,会将此次质检核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下发各地进行再次核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全市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认识,进一步压实责任,争取在抓进度的同时严格做好数据质量的把控,力争在质检工作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