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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部署推进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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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10 15:34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3月10日,宁波市召开了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部署推进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简称风险普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陈仲朝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强主持,市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主会场参加部署推进会议,各区县(市)政府常务副区长、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地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本地区分会场参会。

    会议通报了当前我市推进落实风险普查工作相关情况,指出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部署了下一步风险普查推进工作计划,明确了相关时段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

    会上,陈仲朝常务副市长就扎实推进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出了“5个全”的要求,一是要提站位、强认识,全面开展普查。强化组织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加快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新高度新要求上来做好此次风险普查工作。二是要强创新、强攻坚,全速推进实施。要求自主技术创新研究,集中力量攻克难点堵点,着力打造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宁波模式”,并紧盯时间节点,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各阶段任务。三是要强协作、强配合,全链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本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普查管理和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由市级普查办统筹协调、区(县、市)普查办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同轴共转的良好局面,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强质量、强支撑,全程务求实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要求,按照区(县、市)级录入自检、专家审查、普查办核查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实行数据质量的全链条严格把关。五是要强作风、强引领,全力做好保障。按照普查任务要求,开展好普查工作,各地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层层压紧压实,传导好工作责任,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经费保障、加强技术保障、加强宣传保障来为风险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