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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4-15 09:27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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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工作, 分析重大危险源信息,预测事故风险,提出预警信息,制订处置预案,提供分析评估报告。

(二)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三)承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运单位及油品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出处置对策。

(五)参与拟订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协助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研究一室。 (三)研究二室。 (四)研究三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606.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60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6.46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606.4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9.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05.0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6.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6.4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606.4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9.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05.0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05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类)24.03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类)129.29万元,占21.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05.09万元,占66.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08.8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主功能科目变动,取消该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0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7.54%,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40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8.63%,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基数提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0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63万元,增长77.81%,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提高。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9.2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3.68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05.0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05.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主功能科目变动,调整到此科目。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6.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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