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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公布2021年宁波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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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15 09:24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现将2021年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大型水库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园区及其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按管理权限落实并公布水库、山塘、闸泵、堤防、海塘、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城市防洪排涝、旅游景区、渔船及避风渔港等防御重点单位各类防汛责任人。同时,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掌握汛情,落实各项应急度汛措施,防止重大洪涝台旱灾害事故发生,确保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安全有效。

    各地各级各部门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2021年宁波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doc


     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