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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
当前,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已转入全面普查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普查办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在风险普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增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为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完成风险普查工作任务,探索形成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机制。请贵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并根据《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实施方案》和市普查办推进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普查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职能处室。
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8月30日前请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普查办。联系人邵辉,联系电话:89382186。
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