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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为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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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9-01 14:32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

    当前,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已转入全面普查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普查办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在风险普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增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为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完成风险普查工作任务,探索形成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机制。请贵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并根据《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实施方案》和市普查办推进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普查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职能处室。

    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银保监局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8月30日前请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普查办。联系人邵辉,联系电话:89382186。

    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