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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8 10:54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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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精心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标法治宁波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确保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1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未接报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伤亡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书记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由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岗位工作交流学习体会,更好地指导推进应急系统工作任务;市应急管理局举行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聆听专家授课,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原原本本通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事业进步发展的使命与担当。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体制改革、主体履责、高效协同、风险管控、队伍建设上实现破题见效,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涌现出年度“十件特色大事”,以实际行动展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系统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处室职责任务,健全法治政府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条块结合型责任体系。二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重点任务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服务基层,分别带队到区县(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共性问题协调落实解决。三是局党委会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分解落实至各处室执行,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全程做好跟踪督促、协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三、不断完善依法治安制度体系。一是推动《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颁布实施。围绕宁波安全生产工作痛点、堵点和难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调查研究,经市政府同意,报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出台全国首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立法性法规——《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入选“全国应急管理地方法规十大优秀案例”。二是全面完成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责,完善执法队伍,优化执法资源,厘清执法边界,健全协同机制。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增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牌子,县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三是牵头起草《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系列工作,赴镇海、慈溪等区县(市)实地调研、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还专题召开一线女工特殊天气劳动权益保护座谈会等,全面评估规章立法成效,高质量完成规章修订草案。四是制定实施《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切实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要求。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应用,严格按照上级任务要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落实业务骨干加大对各地的指导力度,有序推进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另一方面,“三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我局印发实施《宁波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甬应急〔2021〕96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执法检查事前告知、检查和处罚结果及时公开等工作,切实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音像记录执法范围和记录过程要求,行政执法记录仪全面配备,推进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执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截至12月底,未发现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违法或明显不当,未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继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申请、行政诉讼零案件成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印发实施《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甬应急〔2021〕97号),以本局名义出台的涉及到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为保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等方面的事项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要求实现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宁波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作为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化编制管理,按要求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报备等一系列程序要求。三是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常年外聘法律顾问由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我局已有2人同志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成为局本级的公职律师。我局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聘请的3名政府法律顾问(含外聘1名)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接受指导监督。

五、保持刚性执法严格监管高压态势。一是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市内外各类安全事故、险情多发频发的形势,从5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检查企业(场所)12.1万家次,治理隐患3.4万条,全市未发生较大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二是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坚持执法主责主业地位,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安全风险,根据阶段性风险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持续组织在全市开展“利剑”、“铸安”和“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三是非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刑取得突破性成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密切行刑衔接,狠抓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事前刑事责任追究,制定《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规范衔接程序,构建了行之有效的行刑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事前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6起(36人),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增强了企业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入刑的红线意识。

六、数字化改革赋能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对准“浙里安全”跑道,围绕“风险在哪里、监管管什么、企业要什么、群众盼什么”,做深做实做细需求分析,推动场景应用与流程再造、制度变革、机制完善、职能优化一体协同,实现以场景改革引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突破,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基本建成,一批场景应用落地,形成一系列实践、制度和理论成果,应急管理数字化改革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列入数字政府重大标志性工程之一,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智控场景应用作为全市唯一,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首批“最佳应用”之一,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力指数场景应用列入省委平安办全省平安法治“一件事”试点。

七、加强行政权力内部制约与监督。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1+3+8+N”制度体系,通过系统核查、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通报,确保实现同案同罚、规范执法。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规定要求。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16年,原市安监局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继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申请、行政诉讼零发案成果。三是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2021年,我局继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审查清理与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法律法规相关的文件。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职责,开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瑕疵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法律风险。

八、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安。一是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年初制定印发《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任务;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各个环节,落实普法责任。为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工作的通知》,落实有关处室牵头开展对《规定》专项宣贯,制作动画讲解微视频,下村入企开展主题培训,并在各类媒体开展主题系列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二是扎实推进宣传阵地建设。我局与宁波主流媒体加强合作,与宁波新闻综合广播联合打造宁波首档应急广播专题栏目——《甬城应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非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刑等事项纳入宁波市应急管理系统2021年“十件特色大事”,并在“甬城应急”专栏首播中公开发布。甬派新闻客户端固化行政处罚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反面典型案例常态化曝光;专题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新法新规的学习宣贯,送图书进机关、进企业6000余册,主题宣讲250多场次。截至12月底,“宁波应急管理”微博、微信累计推送量达16869条,粉丝达到62142人。三是围绕重点工作依法治安。全市应急系统牢牢抓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根主线,以基层政府、社会治理网格、企业为主要对象,聚焦服务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服务保障重点企业、服务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党建惠企办实事系列活动等4个方面,围绕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慧服务,2021年全年办结“三服务”事项1634项,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积极营造依法治安浓厚氛围。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总引领,按照省、市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立足应急管理实际,从防范重点、基层基础、监管执法、整体智治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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