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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的风险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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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2-01 16:55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据省风险提示单和市气象信息快报,11月29日早晨开始,寒潮天气自北而南影响我市,带来一次剧烈降温、大风和降水过程。气温将大幅下降,日平均气温的过程降温幅度12-15℃,12月1日到2日气温较低,最高7-8℃,最低3-5℃,山区0-2℃,体感寒冷。受寒潮影响,11月29日到30日沿海海面有9~10级偏北大风,沿海地区和杭州湾7~9级,内陆平原6~8级,各渔场有9~10级偏北大风,其中涉外、温台、闽东渔场可达10~11级;12月1日各渔场风力逐渐减弱到6~8级,但闽东、闽外、温台、温外渔场仍有8~9级偏北风。为做好相关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天气过程,滚动分析寒潮天气对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领域带来的影响。气象部门要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布强降雨、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备勤。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类救援队伍及时进岗到位,在重点区域前置,确保第一时间处置。海事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海上救援准备。交通运输、建设(市政)等部门要做好除冰、扫雪、排水等抢险救援装备的调试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加强应急保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冬季清洁取暖和用电、用气工作,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并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能源部门要督促供电、供热企业加强设备巡检巡查,加强管线、管网维修维护,切实保证供电供热。应急管理、粮食物资等部门要针对性备好防雨、防寒等物资,抓紧清点棉衣棉被、取暖设施、食品等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应急管理、民政等部门要妥善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和发放工作,遇有灾情发生第一时间开展救助。

    四、统筹指导海上渔船和作业安全。涉海涉渔领域,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动态调整海上渔船避风指令,督促涉外、渔山、温台、闽东渔场作业渔船及时撤离到其他安全水域或回港避风,并做好省内、省际间的信息互通。建设施工领域,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在建工程主管部门要落实塔吊、工棚等的防风加固措施。道路运输领域,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要落实山区道路、城区结冰的预警和管控措施,科学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避免出现运输车辆大面积拥堵、旅客大范围滞留等现象。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做好寒潮防范工作,必要时采取“五停”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情况立即报告,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上报。宣传部门要及时发出权威信息,全方位做好宣传,确保社会面平安稳定。


    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