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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石佳琪等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12 17:07 作者: 阅读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录用石佳琪等3名同志为公务员(选调生)的批复》(甬组批〔2021〕106号)精神,石佳琪、姜卓尔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石佳琪同志按期转正,任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与减灾救灾处二级主任科员;
姜卓尔同志按期转正,任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二级主任科员。
上述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起计算。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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