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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普查办,市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系统统计,截至11月28日,全市普查总体调查进度为100%,各行业部门调查数据均已完成县级纵向汇交,市级纵向汇交除市资规局(森林火灾)完成40%之外,其他行业部门均已完成。质检核查方面,全市各行业部门完成市县两级数据质检核查进度为100%。评估区划方面,应急已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减灾能力评估及历史灾害评估、自然资源和规划(地质、海洋)、交通(水路)、气象已完成评估区划工作,其他行业正按计划推进中。成果应用方面,应急管理(鄞州)已完成成果应用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水利(水旱、城市内涝)正在有序推进,其他行业部门暂未开展。
(二)行业情况
1、应急管理(市普查办)。组织统筹方面,持续通报行业部门质检核查、数据汇交、评估与区划等工作情况。评估区划方面,已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减灾能力图。成果应用方面,组织收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二次成果应用交流会议,听取行业部门及典型地区普查成果应用工作汇报,借鉴经验,加快推进成果应用工作。鄞州区作为试点区县,目前已完成REN引擎建筑模块计算与REN引擎人口模块计算搭建并上线前端展示系统、完成历史灾害风险的REN引擎模型参数校准,完成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提升成果。宣传方面,对接制作单位修改普查工作视频。
2、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已上交至省级,市级评估工作和县级评估工作均已完成,形成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图(等级)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级图(等级)。
3、海洋灾害。完成8个区(县、市)调查数据和评估成果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质检,配合国务院、省普查办开展并完成了8个区(县、市)横向汇交调查数据审核和评估成果审核。形成市级风暴潮危险性图(等级,社区)、风暴潮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县级风暴潮危险性图(等级,社区)、海啸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风暴潮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将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成果应用于“海灾智防”数字化平台、承灾体风险预警和风暴潮重点防御区管理以及“轩岚诺”和“梅花”台风应急防御工作中,切实发挥普查成果的社会效益。
4、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处于省级质检层级,单灾种评估5项完成其中的危险性评估,完成市县两级森林火灾危险性图(等级,格网),减灾能力评估报送省级质检,剩余三项因国家林草局数据未下发还未完成。成果应用目前暂未开展。
5、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已完成市级质检核查。成果应用目前暂未开展。
6、交通公路水路。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已经过两轮交通部的审核和反馈,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由省公路运输管理中心牵头实施,市级公路部门将积极配合省中心成果应用。水路方面普查数据已在交通部审核。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信息填报工作的函》及问题清单,正在进行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及核查修正,还未对普查数据成果进行应用。
7、水旱灾害。各区县(功能园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内容均已完成,根据行业部门要求,县级自检、市级检查、省级检查、水利部检查已经完成6轮。水利局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宁波市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开发建设了水利设施风险“一点一策”应用系统,目前已经上线运行。
水利设施风险“一点一策”应用系统从实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求出发,重点解决水利工程设施风险在哪里、风险何时有、风险如何研判,风险怎么办等四方面的问题,以此最大程度保障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8、城市内涝。目前城市内涝调查数据处于省级质检层级。调查数据已应用于市水利局开发的“宁波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展示平台”。
9、市政设施(供水设施)。加强供水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结合普查成果对相关水厂深化落实“一厂一策”,对已淹易涝重要风险点落实了防御措施,强化台汛期供水安全保障。普查成果在供水行业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反恐怖防范、城市体检、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应用。
10、市政设施(道路桥梁)。调查数据已完成市级质检核查,目前已报送省级核查,暂未开展据成果应用相关工作。
11、地震灾害。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已经完成省级质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的评估完成88%,主要原因是房屋、道路、桥梁、水旱灾害等数据暂未共享。普查还在进行中,暂未开展普查数据成果应用相关工作。
12、气象灾害。单灾种评估、9种气象灾种(台风、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大风、风雹、雷电)的气象灾害危险性等级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产品均已完成汇交,并通过国家级质检。宁波市、10个区(县、市)和2个功能园区的风险普查均已通过验收。基于普查数据,完成《第19届亚运会宁波赛区气候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分析了宁波赛区气候特征,充分应用了时空精细化的区划成果;基于雷电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建立时空大数据分析模型,研发“靶向式雷电监测预警系统(CTL)电力卫士版”,推动了气象预报与电网灾害的关联预测。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评估区划进度不平衡。目前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质、海洋)、气象部门评估区划已完成、地震部门评估区划完成88%、森林火灾因国家省数据未统一下发,进度受到拖延之外,其他行业部门因省级软件未部署、部门数据未共享等原因暂未开始评估区划工作。二是数据尚未回流导致共享应用滞后。由于数据尚未回流到省级与国家系统尚未部署的原因,影响基础数据库建设及成果应用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普查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落实简报制度,定期通报和展示各地、各行业部门工作动态,做好上级普查办和各地之间的联系工作,针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时上报、协调,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全市评估区划工作及数据的共享数据库建设。定期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五进活动,持续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二)加快推进评估区划。严格遵守国家统一编制的评估技术规范,聚焦“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试点,配合省普查办完成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各项单灾种、单要素评估与区划工作。持续跟进普查数据回流情况,落实基础数据库建设,把普查成果留在宁波、用在宁波,持续推进重点隐患综合评估、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区划报告和防治区划报告,做好评估区划总结工作。
(三)深化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工作。持续跟进各区县(市)及行业部门普查成果应用情况,督促鄞州区做好成果应用示范,总结鄞州试点经验,引导其他区县(市)与行业部门积极开展符合地区及行业特色的成果应用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探索普查成果常普常新机制,研究制定数据补充更新清单目录、更新周期要求、质量审核标准和安全保障制度,推动实现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
(五)扎实推进条线普查工作。配合省级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结合宁波实际,做好评估结果质量审核,编制评估报告。海洋灾害方面加强与国家和省紧密联系,落实各项上报工作;森林火灾方面积极开展其余三项评估及成果应用工作;房屋建筑方面根据国家抽检结果,结合我市房屋排查整治,进一步核实调查数据质量,更新完善数据信息,配合各级完成评估区划工作;公路、水路方面根据国家反馈意见,进一步核实数据信息,推进公路、水路成果应用;水旱灾害方面在2022年底前,积极推进市级及各区县(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的验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城市内涝方面进一步督促相关区县及时按照省里的要求进行成果的修改完善。道路桥梁方面继续做好市政设施(道路桥梁)普查相关工作,按省级要求及时做好后续普查相关工作。供水设施方面配合做好国家质检有关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数据核实与调查整改;结合市智慧水利系统等相关平台开展普查数据成果应用平台开发,充分运用本次普查成果,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地震风险方面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气象灾害方面继续按照宁波市普查办和中国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的最新部署要求,加强风险普查数据成果的应用。
附件:1.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市行业部门评估与区划成果推进情况
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2年11月28日)
指标名称 | 全市 |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 | 市资规局(地质) | 市资规局(海洋) | 市资规局(森林火灾) | 市住建局(房屋) | 市交通局(公路) | 市交通局(水路) | 市水利局(水旱) | 市水利局(城市内涝) | 市水利局(供水设施) | 市综合执法局(道路桥梁) | 市应急管理局(地震) | 市气象局(气象) |
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完成情况(市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完成情况(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估区划报告完成情况(市级) | 80% | 33% | √ | √ | 40% | -- | -- | -- | -- | -- | -- | -- | 60% | √ |
评估区划报告完成情况(县级) | 86% | 33% | √ | √ | 40% | -- | -- | -- | -- | -- | -- | -- | 88% | √ |
评估区划成果完成情况(市级) | 73% | 10% | √ | √ | 40% | -- | -- | √ | -- | -- | -- | -- | 60% | √ |
评估区划成果完成情况(县级) | 77% | 10% | √ | √ | 40% | -- | -- | √ | -- | -- | -- | -- | 88% | √ |
调查数据纵向汇交完成情况(市级) | 95% | √ | √ | √ | 40%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数据纵向汇交完成情况(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示已完成;“--”表示无任务,未完成用完成的百分比比例表示。本表数据由市级各行业部门提供。
附件2
全市行业部门评估与区划成果推进情况
成果名称 | 行政单元 | 行业部门 | 完成情况 |
综合减灾能力图(等级,乡镇) | 市级 | 市普查办 (应急管理) | √ |
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图(等级,格网) | ▲ | ||
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分类分区图(等级,格网) | ▲ | ||
自然灾害公路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房屋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人口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GDP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农作物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乡镇) | ▲ | ||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乡镇) | ▲ | ||
综合减灾能力图(等级,乡镇) | 县级 | √ | |
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图(等级,格网) | ▲ | ||
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分类分区图(等级,格网) | ▲ | ||
自然灾害公路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房屋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人口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GDP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农作物综合风险图(等级,乡镇) | ▲ |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乡镇) | ▲ | ||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乡镇) | ▲ | ||
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图(等级) | 市级 | 市资规局 (地质) | √ |
地质灾害防治等级图(等级) | √ | ||
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图(等级) | 县级 | √ | |
地质灾害防治等级图(等级) | √ | ||
风暴潮危险性图(等级,社区) | 市级 | 市资规局 (海洋) | √ |
风暴潮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 | √ | ||
风暴潮危险性图(等级,社区) | 县级 | √ | |
海啸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 | √ | ||
风暴潮风险区划图(等级,社区) | √ | ||
森林火灾危险性图(等级,格网) | 市级 | 市资规局 (森林火灾) | √ |
森林火灾人口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经济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乡镇) | △ | ||
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综合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 | △ | ||
森林火灾危险性图(等级,格网) | 县级 | √ | |
森林火灾人口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经济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综合风险等级图(等级,格网) | △ | ||
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 | △ | ||
洪水风险区划图(依据《需求清单》第30项‘洪水风险区划图'矢量面成果绘制的风险度等级图) | 市级 | 市水利局 (水旱) | -- |
洪水(水灾) 防治区划图(依据《需求清单》第38项'洪水 (水灾) 防治区划图'矢量面成果绘制的等级图) | -- | ||
干旱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等级,县级) | -- | ||
干旱灾害防治区划图(等级,县级) | -- | ||
洪水风险区划图(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行业和综合评估与区划数据需求清单》(国灾险普办发〔2021〕 7 号)(以下简称《需求清单》)第30项‘洪水风险区划图'矢量面成果 绘制的风险度等级图) | 县级 | -- | |
洪水(水灾) 防治区划图(依据《需求清单》第38项'‘洪水 (水灾)防治区划图'矢量面成果绘制的等级图) | -- | ||
地震灾害房屋破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图(四个概率下的数值,格网) | 市级 | 市应急管理局(地震) | △ |
地震灾害房屋破坏导致的死亡人口图(四个概率下的数值,格网) | △ | ||
地震灾害房屋破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图(四个概率下的数值,格网) | 县级 | △ | |
地震灾害房屋破坏导致的死亡人口图(四个概率下的数值,格网) | △ | ||
气象灾害综合危险性图(等级,格网) | 市级 | 市气象局 (气象) | ▲ |
气象灾害人口综合风险图(等级,格网) | ▲ | ||
气象灾害GDP综合风险图(等级,格网) | ▲ | ||
气象灾害综合危险性图(等级,格网) | 县级 | ▲ | |
气象灾害人口综合风险图(等级,格网) | ▲ | ||
气象灾害 GDP综合风险图(等级,格网) | ▲ |
注:“√”表示已完成;“△”表示未完成;“▲”表示暂未开展;“--”表示无任务。本表数据由市级各行业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