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求意见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2-03-02 15:58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为适应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对原《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0号)进行了修订,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令第25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3号楼宁波市应急管理局402室(邮编3150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74-89183213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1967728378@qq.com

    联系人:李振湖 ,联系电话:0574-89183187

    附件:1.关于《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的说明.doc

                 2.《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docx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2022年3月2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就《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6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