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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 阅读:
  • 时间:2022-04-22 16:02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普查办,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各行业部门提供数据统计,截至3月18日,全市普查总体调查进度为100%。质检核查方面,应急管理(应急、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地质、海洋、森林火灾)、水利(水旱)、气象(气象)、交通(公路、水路)部门已完成质检;住建(房屋)、水利 (城市内涝)、综合执法(道路桥梁)部门正同步开展市、县两级质检。数据汇交方面,应急管理(应急、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地质、海洋、森林火灾)、水利(水旱)、气象(气象)、交通(公路、水路)部门已完成数据纵向汇交;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部门已完成数据横向汇交。评估区划方面,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已完成市、县两级评估区划工作,其他行业正按计划推进中。

    附件: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市普查办 (应急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地震)

    市资规局(地质)

    市资规局(海洋)

    市资规局 (森林火灾)

    市住建局(房屋)

    市水利局(水旱)

    市水利局 (城市内涝)

    市水利局  (供水设施)

    市气象局(气象)

    市综合执法局(道路桥梁)

    市交通局(公路)

    市交通局(水路)

    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完成情况(市级)

    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完成比例(县级)

    100%

    100%

    100%

    100%

    100%

    0

    100%

    0%

    100%

    100%

    80%

    100%

    100%

    调查数据纵向汇交完成情况(市级)

    调查数据纵向汇交完成比例(县级)

    100%

    100%

    100%

    100%

    100%

    0

    100%

    100%

    93.75%

    100%

    0%

    100%

    100%

    调查数据横向汇交完成情况(市级)

    --

    --

    调查数据横向汇交完成比例(县级)

    0%

    0

    100%

    100%

    0

    0%

    0%

    0%

    0%

    0%

    --

    --

    评估区划完成比例(市级)

    100%

    ——

    --

    --

    --

    20%

    --

    --

    评估区划完成比例(县级)

    0%

    0

    100%

    100%

    ——

    --

    --

    --

    20%

    0%

    --

    --

    注:1.“√”表示已完成;“△”表示未完成;“▲”表示暂未开展;“--”表示无任务。2.3月17日省住建厅刚发布房屋、城市内涝、供水设施数据质检核查指南,因此房屋、城市内涝质检核查工作刚刚开始,供水设施也需要重新再开展核查工作。3.市政设施灾普系统现在有问题,区县级提交不了质检数据。本表数据由市级各行业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