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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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发布处室: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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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巨灾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应对重大灾害风险能力,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巨灾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防灾减灾救灾新形势、新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办)组织新一轮巨灾保险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再次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附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情况说明):2024年1月25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止。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3号楼宁波市应急管理局705室(邮编3150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775882@qq.com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2283。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附件: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情况说明

附件:关于《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docx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情况说明.doc

关于《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公布《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2024年1月24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就《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2月2日止,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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