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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清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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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11-13 10:17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精神,按照《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梳理形成了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183161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3号楼410室

    电子邮箱:2878124672@qq.com


    附件:1.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清单

    2.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清单.doc

    2: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甬应急〔2020〕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