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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新形势,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办)修订了《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3号楼宁波市应急管理局706 办公室(邮编3150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136039@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共计8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201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2.关于《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4年12月3日,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12月16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