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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网格员(长)主动发现报告量大面广显见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消防等部门起草了《宁波市网格员(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显见性隐患发现报告奖励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于2024年2月20日下班前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3号楼宁波市应急管理局411室(邮编3150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ujiang7013@163.com。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322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宁波市网格员(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显见性隐患发现报告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附件1:宁波市网格员(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显见性隐患发现报告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公布《宁波市网格员(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显见性隐患发现报告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2024年2月4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就《宁波市网格员(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显见性隐患发现报告奖励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3月4日止,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