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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工矿安全专委办关于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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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05 15:28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安委办,各生产经营单位: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部分企业超负荷生产、库存积压,加之冬季低温、雨雪等天气,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加,易引发各类事故。各地各企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将“安全”记在心间,确保我市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落实放假前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在放假前做好收尾工作,节前组织员工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单位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危险化学品等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特别加强危化品使用、储存场所和易燃类存货积压场所的风险排查。要落实“人走电关,人离断电”等措施,切实防范火灾风险。

    二、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加大存货积压等场所巡检频度,落实节日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预案等方面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指导未停工停产企业安排专人在岗轮班进行巡检,加强一线班组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教育,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

    节后复工复产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要督促辖区企业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员工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岗前全员安全教育。开工前,各企业要组织全厂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格外防范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排查出的隐患,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宁波市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