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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市安责险风险防控服务中心及各承保机构:
根据《宁波市安责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市局制定《宁波市安责险承保机构2023年度绩效考评方案》,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承保机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统计汇总、监督核查、综合评定等三个工作组,对2023年度安责险承保机构绩效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等级
(一)A类机构(90分及以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94.429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93.418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92.16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90.23分)。
(二)B类机构(80分至90分,不含90分)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80.37分)。
(三)C类机构(70分至80分,不含80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79.945分);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76.502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74.506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73.508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70.005分)。
二、结果运用
鼓励企业优先选择投保A类、B类机构;C类机构及时总结原因,分析差距,加强管理,改进工作;考评结果向市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安责险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能力、辅助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方式,要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各地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安责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安责险承保准度与服务力度作为2024年工作重点抓紧抓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承保机构要对标对表、查找不足,结合绩效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较高企业投保占比总体偏低、服务进度与报告审核严重滞后、服务回访不够及时、服务质量还不够高、宣传推广不够有力等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做到高准度承保、高质量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责险工作力度,精准引导承保,聚焦高危行业应保尽保,力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三场所三企业”、高温熔融、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及厂中厂等风险较高的五类企业全覆盖;大力支持承保机构进企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指导监督承保机构规范化服务,做到“服务进度从快”“服务流程合规”“服务费用用足”“服务质量提高”。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