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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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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02 17:03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沈㑇,联系电话:0574-89183169。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