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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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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6-11 16:50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市安责险风险防控服务中心及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浙市监反垄断〔2020〕9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研究,决定废止3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文件目录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