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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26 14:50 作者:张雨燕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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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5年度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领域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推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持续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5年我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主要亮点成效包括: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前列。各地深化实施市局下发的《宁波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规定》《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宁波市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及不予、减轻、从轻三张清单》《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始终保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发生,并在全省全市法治建设会议中作典型发言,被中国应急管理报等主流媒体刊物专题报道。二是安责险工作全国前列。大力推进安责险工作,安责险2.0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政府安全监管治理体系转型,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从他律向自律实质性转变。9月,宁波在广西召开的全国安责险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并被应急部列为全国试点城市;12月,受邀参加第五届国家灾害治理与风险保障论坛,作典型发言。三是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全国前列。新出台《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首次站在全市高度,以市安委会的名义统筹全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市局联合市发改委等6家单位印发实施《宁波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激励,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网、人民网、中国安全生产网等国家和省市级主流媒体关注和刊发报道。4月,在全省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9月,受邀参加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信用监管联席会议,作典型发言。现将2025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分工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起行政执法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我局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同时,按照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深入研究谋划。为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分别带队开展了广泛法治工作调研,每年有计划赴省厅、区县(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局党委会议也经常听取和研究部署本系统、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积极部署深化。每年年初,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各地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工作会议,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不断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法律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推进立法修法。深度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修订)》等10余部国家和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审议(调研)项目和《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规定》《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10余部市政府2025年规章项目,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配合完成《宁波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宁波市燃气设施保护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动态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修订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进行重新梳理细化。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醇基燃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深化实施2023年出台的《宁波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规定》《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宁波市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及不予、减轻、从轻三张清单》《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

三、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于2021年制定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将涉及到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为保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进行决策。二是强化政策文件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对一批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全面梳理清理政策措施文件,推进整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文件要求,开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降低法律风险。

四、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举办法治骨干培训。组织举办2025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培训班,集中三天开展封闭式培训,授课内容既注重法治思维培养提升,也紧扣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县级分管领导、法规科科长和其他法治骨干共60余人参加。二是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任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还遴选聘请局本级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执法人员成为公职律师4人,均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执业活动考核备案。我局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邀请参与行政决策会商,提高我局依法决策质效。三是建设用好辅助执法队伍和执法监督力量。深化实施《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一方面,我局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构建技术检查员专业化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辅助执法队伍。同时,组织遴选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68名,畅通运行联系常态机制,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加强法治专业性锻造提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全局持证人员学习;组织全市未持证人员参加省应急厅开展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培训和考试,2025年累计三批次共45人,均顺利通过专业考试;我局积极遴选推荐优秀法律人才申报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人选,储备应急管理工作亟需的人才。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科学编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市局根据执法人员数量、执法工作重点,科学编制、上下衔接,完成了市级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工作,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二是加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指导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效能,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自4月起,市局分若干个工作组赴各地逐一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组织召开指导座谈会,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落实。三是督促各地聚焦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落实精准执法。市局按照围绕省厅工作要求及局工作重点,督促各地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事项、重点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保持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力度,持续推动执法精准化。四是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抽查。市局通过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常态化对各地及乡镇(街道)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文书进行抽查,梳理各个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属地,对个别突出问题以《工作提示单》形式下发各地借鉴学习。

六、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高起点构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2025年1月新出台《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安全生产不良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首次站在全市高度,以市安委会的名义统筹全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全力构建安全生产信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二是科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科学量化信用等级,等级评定采用1000分制,科学划分信用等级;设定4个评分项目,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合理设置基本赋分(650分)、国家公共信用(50分)、不良信息和良好信息等4个大项,综合评定信用主体信用情况。三是扎实做好企业现场信用复核。组织开展信用现场复核,组织动员各地对“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判定的A/B级企业开展现场复核;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全市12个地区开展信用复核推进工作会,发挥好市级带头示范引导作用;加大乡级培训指导,市级工作组分片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开展信用复核实践,教授最新的安全生产信用政策和信用评级复核确认要领。四是实施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执法机制。对A、B、C不同的信用等级规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执法措施。其中,对于信用信息系统自动评定为A级的企业,经现场复核确认通过,一年内可免除市县乡三级应急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分类分级监管、应急消防站日常巡查等。五是部门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激励。一方面,出台联合激励制度,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共7家单位,联合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实施意见》,对信用A级企业作为联合激励对象,提供五个方面共7项利好举措。另一方面,做好信用帮扶,对联审中发现的发展后劲强、潜力大,但安全能力又相对较弱的非信用A级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信用帮扶。

七、纵深推进安责险工作。一是精准开展宣导。聚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内容开展精准宣贯,精准筛选1.96万家重点企业,组建三级讲师团开展近150场基层讲座,制作警示教育片并结合多元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宣传。二是创新服务监督机制。遴选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驻点服务,组建300余名中级及以上注安师团队,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四色预警机制,每日通过市城安中心平台推送预警信息敦促应消站指导企业落实整改闭环。三是引入信用激励机制。推动安责险和信用评级规则融合,明确企业可以选择配备专职安管员(自己管)或投保安责险(请人管),获得大幅信用加分,并对经复核的A级信用企业实行免检、标准化免审换证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全方位深入开展普法宣教。一是深入组织专题普法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管理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将相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依法编制并公开本单位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个性工作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项目。组织发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掀起新法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主题宣传、文本释义等工作。二是全面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规学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工作群等载体作用,组织各地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高质量建设普法阵地。深入贯彻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标准(试行)》,逐项对标要求和条件,积极排摸可塑性场地,对拟选对象加强阵地建设的指导,目前我市已建成2家符合高标准条件的省级普法阵地。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仍有诸多不足,特别是专业监管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尚有差距。原因分析: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实践中执法也不断有新挑战,人员流动也较为频繁。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原因分析:宣传内容较为笼统和宽泛,针对性不够强;同时,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形式不够灵活生动,未能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2026年,市应急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总引领,按照省、市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立足应急管理实际,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规范涉企检查,提升涉企执法质效。三是探索执法方式,保持执法刚性和力度。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深化普法宣传效果。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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