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新闻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市民朋友们,您有一封森林防火倡议书,请查收!
  • 阅读:
  • 时间:2026-01-16 16:31
  • 来源:办公室
  • 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入冬以来,我市持续干燥少雨,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防火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一颗火星就可能毁掉万亩林海。请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守护浙江的绿水青山。

    二、严守防火规定,恪守行为准则。 预防森林火灾,关键在管住火源。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牢记并践行森林防火“十不准”要求: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火灾隐患。提倡文明祭祀、绿色出游,提倡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纪念、网上追思等文明环保方式。进入林区旅游、登山、劳作时,请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不携带任何火源。

    四、履行监护职责,管好重点人群。呼吁家长以身作则,学校强化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火灾。对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人群,家属要做好监护,严防因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五、积极参与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主动向家人、邻居、朋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防火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

    六、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火情。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告准确位置、火势等情况,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切勿盲目自行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绿水青山,你我共护。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美丽宁波、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